第五十节不可小觑的胖子 (第1/2页)
云烨早上离开家的时候,辛月狠狠地在丈夫的脸上亲了一下,还拿额头顶着丈夫的额头亲昵了好一阵子,最后还感慨的说了一句:“我夫君今天看起来真是英武。”
不管是不是谎话,有这句话就能让人开心一整天,所以云烨在整军顿武的时候总是笑眯眯的,小兵站错了队也没有拿鞭子抽,只是让他老子先出来教会儿子怎么站队,看到那个小兵想要自杀的表情,云烨就开心,多好啊,老子的军阵里好多都是父子兵,战力一定刚刚的,没听过那句话么,打虎亲兄弟,上阵父子兵!
操演了一天,云烨坐在椅子上都疲乏的要死,那些在校场里摸爬滚打的军校更是惨不忍睹,赖传峰拿着鞭子监督那些新兵,大冬天的不让穿衣服,光着脊梁拿着木槌订木桩子,这是一个力气活,每个新兵都要经历的,进入军营,打熬筋骨为第一要素。
半眯着眼睛骑着旺财往家里走,前面出现了一个穿着月白长衫的胖子,站在路中间大声喊着此山是我开,此树是我栽的的响马打劫口号。
刘进宝没动,还不让亲卫们动,云烨第一眼没认出来,看了第二眼,就开心了起来,云烨现在发现自己变得简单多了,一点点快乐事情就能让自己欢快好久。尤其是一个比自己英俊的多的家伙出落成了一个胖子,就让他的心立刻就飘荡到了云端,那种愉快的心情实在是不足以对外人道。
“小恪,你可算是回来了,三四年不见想死我了,看来吴地的水土就是养人,自从你的封地被弄到了吴地。我们就再也没见过,你变得壮硕了,没说的,明天就召集弟兄们给你接风,让每个人都看到吴王恪的风采。”
云烨高兴地拉着李恪的手使劲的摇,从没想到这个浓眉大眼的家伙也有这一天。
李恪把手从云烨的手里抽出来。笑着说,你这是从哪学来的坏毛病,见到王族就喜欢拉着人家的手不放,《越人歌》的大名你以为我不知道?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男风的?你和青雀两个喜欢《越人歌》的事情早就传遍了大江南北,看清楚,我是李恪,不是李泰。“
无所谓,作为贵族没有一点风流韵事能叫贵族吗?不干点辱没祖宗的事情,能叫纨绔吗?《越人歌》的事情云烨早就忘了。反正自己丢人也不是一次了。
“我这次回京是来给我母亲祝寿的,我和小黯都不在,多亏了你时常去看她,还帮着我母亲弄了一个好大的大棚,让她排解忧愁,替我们哥俩尽了孝心,小弟感激不尽。“
这个礼云烨没有避开,也没有必要。事情是自己做的,受他一礼也是应该的。免得他总是觉得欠着自己的人情。
“我这回为了减肥专门骑着马从吴郡赶到京师的,算得上一路风尘仆仆,明日我们欢宴一顿也是该的,现在要你做饭恐怕很难,不如今晚给我弄碗面条,馋死我了。“
云烨瞅着他胯下那匹气喘吁吁地宝马。很是担心的问了一句:“减肥的效果如何?“
“天知道怎么回事,不但没减下去,反而肥了两斤,倒是我母后非常的喜欢,她认为我以前就是太瘦弱了。“
“母亲的心思就是这样。恨不得自己的儿子长得像山那么壮实,不过说回来了,你这几年难道就没有击剑骑马吗?怎么能肥成这样。“
“烨子,你不懂,肥点好,肥点好啊……“
杨妃的寿辰非常的低调,李二,长孙,阴妃都送了礼物,云烨也跟着送了一份礼物,没想到却被李恪拉过去陪自己。
没有酒宴,杨妃在自己的暖棚里待客,李二不知道去了哪里,长孙倒是过来了,李泰也从地底下跑了出来混吃喝,李承乾因为身份关系不好逗留,送了礼物就离开了。
杨妃得意的向长孙和阴妃显摆自己的成果,说到得意处竟然会爽朗的大笑,这和云烨认识的杨妃可不一样,看来劳动确实能够改造一个人。
云烨发现了草莓,很可惜是野草莓,小小的一点,不过看起来很诱人,尤其是在天寒地冻的时候,看不起在那里嚼着黄瓜的哥俩,自己找了一个小碗,不一会就采了一碗,在水缸里洗干净,还没开始吃,就被李泰抢过去给了他母亲。
长孙拿了一颗轻轻咬了一口,可能味道比较合胃口,就招呼杨妃和阴妃一起吃,云烨瞪了李泰一眼,那丛野草莓就那些成熟的,其余的都是绿的,没法吃。
“昆仑紫瓜啊,李恪摘了一个就开始吃,可能他的胃口和别人不一样,吃茄子吃的很是自得,云烨找了几个西瓜,敲了敲遗憾的摇摇头,没一个是熟的,云家的已经摘了一茬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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