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三百一十六章 逆伐圣域 (第1/2页)
黄昏之塔这边,法师团的副团长多利克,正准备要向祖玛长老说明白事情缘由,却被康纳里斯一眼给瞪了回去。接着,康纳里斯把目光转向祖玛那边,笑着说道:“祖玛长老,这件事情,你不用管了,正好我们也想见识一下,巨鲨族的人究竟有什么本事,敢说这无尽之海都要听他们的。”
康纳里斯虽然曾经是掌控阴谋与诡诈的上古魔神,但是现在却拥有着强大的完美身躯。他想要踏入圣域境界,除了自己的领悟之外,更需要战斗的磨炼。因此,康纳里斯对于战斗的态度,已经不再是如从前那样能避则避,反而是希望有更多的战斗。
之前跟着林立一起去诅咒之地,遇到的战斗倒是不少。可那几场战斗的层次,并非康纳里斯能够参与的。像光之蛇化身和半神的普尔大祭司,实力都远远超过他,根本无法给他太多的磨炼。
好在林立帮忙抓了两个光翼天使给康纳里斯研究,这才算是没让他白跑一趟。可是,光翼天使那种生命,是神灵才能够创造出来的,康纳里斯连圣域境界都不到,想要短时间从中领悟些什么并可不容易。
所以说战斗的磨炼,对康纳里斯仍然是非常重要的,是最有希望踏入圣域境界的方法之一。而现在,这些巨鲨族的人,在康纳里斯看来可是相当不错的对手。为了踏入圣域境界的希望,他才懒得去考虑会引起什么后果呢。
在康纳里斯心里,得罪了巨鲨族,要如何应付随之而来的报复甚至战争,那都是林立需要考虑的事情。现在,既然林立都不担心。他康纳里斯自然就更不怕惹出什么事了。
祖玛长老在两边碰壁。嘴里不禁一阵发苦。好在这个时候,弟子福克斯凑了上来,把自己从围观者那里打听到的事情。低声告诉了祖玛长老。
海洋七大霸主之一的巨鲨族,和最近在金度王国几乎人尽皆知的黄昏之塔,任何一个有点动静都足以引起人们的关注了。何况这两个势力还是针尖麦芒的对上了。所以在这使馆的周围,早就不知道来了多少的围观者,自然对整个事情都从头到尾都知道得很清楚。
听了福克斯的话,祖玛长老这才搞明白,巨鲨族的格里纳怎么会突然跑来找黄昏之塔的麻烦。但是知道了原因,反而让他感觉这事情更为棘手,要是一般的小矛盾也许还能从中说和一下,可偏偏这件事情并不是什么小矛盾小误会。
为什么巨鲨族的格里纳非要那群海马族奴隶?祖玛长老在光照会中地位不低,所以这对其中的原因也是多少有些了解。
巨鲨族从海洋大战之后。就一直在四处抓捕海马族奴隶,并且为此可以说是不遗余力。海马族人的实力,谁都知道根本没什么出奇之处。连传奇境界都极少有能够达到的。如果巨鲨族只是为了得到苦力。似乎根本没必要这么做。
所以,很多关注巨鲨族的势力。包括光照会在内,对巨鲨族的这种奇怪的行为都有一种猜测。认为,巨鲨族这样不遗余力的抓捕海马族奴隶,很可能是为了曾经的海马王族的遗产,为了得到海马王族强大的秘密。
尽管有不少势力,也曾经试着抓捕了一些海马族奴隶,希望能够从那些海马族奴隶身上研究出一些什么。不过研究的结果,却是让那些势力非常失望,海马族奴隶不能踏入传奇境界原因,好像就和其他种族那些无法踏入传奇境界的人一样,就是单纯因为天赋太差而已。
只不过,人族和其他的智慧种族,无数人没能踏入传奇境界的天赋的同时,也有大量的天才不断出现。而海马族,却好像根本没有天才这么一说,如果说不能踏入传奇境界的人就是废物的话,那么海马族就好像完全是一个废物种族。
但是,巨鲨族当年在海洋大战中,是分得了最大一块蛋糕的势力,谁也不知道他们手中究竟掌握着什么样的秘密,说不定其中就有关于海马王族的一些秘密,否则又如何解释他们对海马族的态度。
因此,不管有没有秘密,也不管那秘密究竟是什么,祖玛长老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,那就是让格里纳放弃这群海马族奴隶很难。
那么能不能劝说黄昏之塔的那位费雷会长,放弃已经买到手里的海马族奴隶呢?祖玛长老想到这里,却感觉自己脑袋更大了。如果换成是其他人,他也许还有几分信心,可偏偏林立是个例外。
看看林立来到金度王国之后,都做了些什么事情!一怒之下废掉了金度王国第五舰队,没过多久又把禁卫团的驻地给夷为了平地,**裸的抽了金度王国两记耳光,一点面子都不给留。就凭这两件事情,祖玛长老就知道,林立绝对不是一个肯轻易让步的人,尤其是当对方想玩硬的时,那么林立绝对会比对方还硬。
“黄昏之塔的朋友,不知道能不能请费雷会长出来,我们好好谈一谈。不过是些奴隶而已,大家没必要因为这个伤了和气嘛。”祖玛长老虽然知道事情难办,却又无法放任不管,只能是希望自己这张老脸还能有点用处。
“祖玛长老不用说了,我知道你想说什么,这件事情我就可以替费雷回答。那些海马族奴隶是他花钱买下的,那就是属于他的财产,想要那些奴隶,要么和他有交情,要么就得有足够的实力。而这两样,我看对面这些鱼头人,恐怕是一样都不占,所以还是不要想了。”康纳里斯就是成心要逼巨鲨族的人动手,因此言语中对巨鲨族的轻视**裸显露无遗。当然,他这也不算自做主张,如果林立真重视巨鲨族的话,也不可能连面都懒得露。既然见都不见巨鲨族的人,那就是说这事情没什么可谈的,大不了就是手上分个高下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