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我来当官了 (第2/2页)
那掌柜的一瞧叶小天的脸色就明白了,忍不住说道:“客官,别是路上不小心,被偷儿把钱财顺走了吧?”
叶小天脑海中电光石火般一闪,忽然想起方才曾被一个从胡同里出来的汉子撞个满怀,莫非……
叶小天马上对水舞道:“你们等在这儿,不要乱跑!”
叶小天说罢冲出粮店,方才和那人相撞的地方不远,就在前边巷口,叶小天跑到巷口,沿着方才那人所走的方向狂追了一阵,就见方才那人与另一个男子并肩走着,有说有笑。
叶小天大吼道:“你站住!”
那两人听到脚步声,回头一看已经看见了他。叶小天大吼的同声,他们已撒开双腿狂奔起来,他们这一跑,叶小天更加认定钱袋是他们偷的,立即死命追赶起来。
路边出现一双粉光致致的漂亮大腿,又是一个短裙苗少女,不过叶小天此时已经无暇去看了,如今在他眼中,前边那两个贼眉鼠眼的家伙可比这短裙苗少女吸引人多了。
叶小天不能不急呀,钱若被偷走,他们就真的走投无路了。在薛水舞和乐遥眼中,他就是天,就是她们赖以生存的支柱,他不想让她们跟着自己处处碰壁、时时吃苦,更对他失望。
叶小天这样想,并不是因为虚荣心作祟,在必要的时候,他是可以毫不犹豫地向敌人示弱的。一个混迹于市井之间,从小在天牢长大的孩子,是不会把面子看得比天大的。
但是他在乎薛水舞和乐遥,他甚至在乎那只一天到晚吃个不休的福娃,他是一个顾家的男人,尽管他和薛水舞没有血缘关系,现在也还不是夫妻,但是在感情上,他已把她们当成了自己的家人。
这种感情,甚至不是单纯地为了想要娶一个漂亮的、读书识字的好女子做老婆,而是一路走来自然而然地生出的一种亲情。即便现在水舞已经嫁人,根本不可能再嫁给他,他也无法再把她和遥遥看成路人了。
追着追着,前方路口突然出现一个身穿紫缎绸,头系紫色六合巾的矮胖男人,那男人扭着水蛇腰,手里还掐着一方手帕翩翩,在五六个年轻人的簇拥下姗姗而来。
叶小天一看这人登时脸色大变,冤家路窄啊,风铃哥哥怎会在此?
如果叶小天是镇定自若从街边走过,风铃未必会认出他来,可他追着两个偷儿狂奔而来,风铃如何会看不到他。风铃定睛一看,登时把熊猫眼一瞪,兰花指俏生生地往前一指:“好啊你,居然还敢现身,给老娘我抓住他!”
跟在风铃身后的一众少年立即一拥而上,向叶小天扑去。叶小天一个急刹车,单腿悬空,在青石板路上滑出一丈多远,随即一个空中急转身,望风而逃。
叶小天匆匆逃过五条街,后边那群人依旧不依不饶地紧追着,他们体力倒好,至于李云聪和那个衙役早不知被甩到哪儿去了。叶小天跑得脚软腿软之际,前方客栈里忽然哗啦啦走出一群人来。
“咦?是你!”众星捧月般,众人中间站定一个女子,周身银饰,俏生生、水灵灵的,正是那位展凝儿展大姑娘。展凝儿好奇地看着叶小天道:“你这么快就来寻我啦?用不着跑这么急吧。”
这时后边一群人已经追过来,见前边一群人拦住了叶小天,马上大吼道:“快拦住他,他是个贼!他是昨夜潜入我‘蟾宫苑’偷钱偷衣服的小贼!”
“什么?”
展凝儿一听这话陡然色变!
偷钱偷衣服?这倒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他昨天在“蟾宫苑”为什么那副打扮。展凝儿本就对他这么快就屈服于现状,安心从事那等贱业有些疑心,再听了这番话,登时明白自己又被他骗了,昨夜那番煽情的理由,恐怕都是假的。
展凝儿怒不可遏:“好小子!你又骗我!”
雌虎一发威,“呛啷啷”一声便是宝刀出鞘,宝刀向前飒然一指,就见叶小天已在十丈开外,正摆臂迈腿,绝尘而去。
“给我追!”展大姑娘一声令下,十几个苗家大汉登时加入了追杀叶小天的阵营……
……
孟县丞和王主簿肩并肩从衙门里出来,正出入仪门的大小胥吏们见了连忙闪到路边站定,一一行礼如仪。
孟县丞含笑道:“齐木今天过生日,你王主簿无论如何也要给个面子,孟某亲自相请,你可不能推脱。”
王主簿皮笑肉不笑地道:“县丞大人,你太客气啦。只消使人知会一声就好,何必劳动你县丞大驾。”
两个说着话到了衙门口,门外忽地窜进一条人影,跟条被人撵急了的土狗似的,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。孟县丞和王主簿一见此人齐齐愣住,诧异道:“你……跑这么急,想干什么?”
叶小天一手扶着后腰,一手抚着胸口,上气不接下气地道:“我……我来当官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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